YouTube内容识别机制 鼓励网友发挥创作 – youtube

在上周由台湾Google邀请YouTube内容识别系统产品经理David King通过线上视频与台湾及香港媒体进行线上群访,同时分享YouTube Content ID主要运作模式与主要诉求目标。
  其实YouTube Content ID并不算是Google旗下全新产品,主要是Google用来应对YouTube中众多影片的版权管理机制,提供影片版权拥有者方便在YouTube内快速检视有哪些上传内容有侵权现象,并可进一步作后续的应对处理。
而在确认几乎可确保YouTube线上影片版权可受完整管理后,Google在后续也逐次开放使用者上传时间,从原本10分钟放宽至15分钟,甚至针对特定帐户或未有侵权情况的帐户解除上传影片时间长度的限制,除了对应特定合作厂商上传长时间的电影或影视内容外,同时也鼓励一般用户上传个人专属创作。

YouTube Content ID (内容识别)机制主要是针对YouTube影片提供完整的版权政策及内容管理,提供影像或音乐版权拥有者在成千上万的YouTube影片中有效管理旗下影片是否遭受侵权,进而选择将其封锁或设法从中获利。

YouTube Content ID的由来

  Google早先在2006年10月9日宣布将以美金16.5亿元买下YouTube网站,进而运用旗下网路资源对应以惊人之势增加的影片上传量。不过,因为众多影片内容源自全球各处的网友所上传,其中自然充斥着各类可能带有侵权的影片内容出现。

  对于版权拥有者而言,虽然Google提供检举机制,但面对每天成倍数增长的YouTube影片数量,恐怕光是一一检举便要花费不少时间。也因此,Google在2007年10月间便推出YouTube Content ID机制,提供版权拥有者通过更方便的机制快速确认旗下所拥有的影片内容是否被他人侵权使用,同时由此可做出封锁、观察或是通过广告嵌入该影片页面等方式来获利。

以下为YouTube Content ID基本运作介绍:

  目前全球内容版权拥有者使用YouTube Content ID的状况

  说明现行Google针对YouTube Content ID所建立的识别资料总长度已达30万小时,同时每天平均可针对总长度达100年的影片作扫描

  透露发生在YouTube Content ID运作上的一些有趣数据
YouTube Content ID相关数据:

  .自2007年起,Google已在YouTube Content ID机制研发投注高达美金3000万元

  .全球约有2000家以上的内容版权拥有者使用YouTube Content ID机制,包含媒体、电影/唱片公司等,其中在2010年第4季内藉由在侵权影片内置广告而获取收益,其成长率高达200%

  .目前在YouTube Content ID机制中用于识别比对的档案资料超过500万组,总长度超过30万小时以上

  .YouTube内部系统平均每天可对总长度超过100年的影片进行识别,目前已经约有超过1.2亿组影片已被此机制完成识别比对

  .在YouTube中可由超高点阅率赚取广告收益的影片,有1/3以上的比例是由网友自行创作,而其中超过33%的相关广告点击,其影片内容均引用具备版权的影片内容 (诸如改编或在创作影片中插入片段等),而大部分塬始拥有这些版权影片的YouTube Content ID合作厂商,大多均选择继续允许这些创作影片持续摆放在YouTube中,同时藉由插入广告以获取额外收益,或是藉此作为内容曝光宣传。

  YouTube Content ID机制如何运作?

  原则上,YouTube Content ID本身是由Google所推行的一项工具,主要由版权内容拥有者,例如电视台、音乐唱片或影片内容厂商等与Google签订合作,并且提供Google作为「指纹识别」使用的Sample影片,而Google方面则会藉由这些影片内容针对线上已经上传或在YouTube使用者上传新影片的同时进行扫描,透过影片内容或声音内容分别进行比对,其中影片比对还可透过热像 (Heat Map)检验技术进行确认,即使上传影片本身仅只是翻拍、夹带其他录製影像,或仅只是出现在影片中短时间播放片段,YouTube Content ID所採用的比对技术几乎都可以完整地扫描到,同时在使用者完成上传之前即可做好比对动作,进而通知系统并执行基本叁种的侵权处理模式,包含:

  .封锁 (Block):即版权内容者认为YouTube使用者所上传侵权影片将影响其权益,因此系统将会把使用者所上传影片自网站中移除,同时透过系统告知影片内容有所侵权,而若YouTube使用者有重复侵权现象状况,则使用帐号将会被系统停权。

  .追踪 (Track):即版权内容拥有者认为摆放在YouTube中可增加其曝光度,同时也可藉此来测试影片内容的水温,并且透过相关数据追踪工具统计内容观看族群或该影片受欢迎地区,藉此判断行销市场所在。

  .获利 (Monetize):这部份便有点类似Google广告机制的应用,版权拥有者选择让侵权影片持续摆放在YouTube中曝光,同时藉由高点阅流量表现置入相关广告内容来获利 (所得将与YouTube拆分)。

         通过相关比对机制,在每位YouTube帐户上传影音时即进行内容扫描、比对,若发现有侵权现象则将会按照内容版权拥有者所设定应对模式处理,例如将其下架、列入追踪观察,或者是在其页面中置入广告以获取营收

  说明YouTube Content ID所採用的影像比对机制,例如在运动类型的影片便会透过热影像进行动态扫描比对

  即使上传影像为翻拍内容,YouTube Content ID扫描机制依然可正确找出相同内容

  扫描比对过程均会在影片正式上传到YouTube内完成

  YouTube Content ID提供内容版权拥有者主要叁种应对模式:封锁、追踪、获利

  比方说,若使用者将侵权的影片内容 (例如侧录电影内容、完整音乐MV等)上传至YouTube,此时透过YouTube Content ID机制便可透过比对技术将其封锁下架,但可能拥有这些影片版权的厂商也会选择将部份影片保留在YouTube中,藉此曝光影片宣传 (例如即将上映的电影预告片等)。

  而另一种更常发生的状况,便是使用者可能在个人创作影片中使用部份具版权保护的音乐或影片内容,但使用者创作该影片可能并非用于牟利,而仅只是用于自娱分享用途,在这种情况之下,拥有该内容版权的厂商便可能会选择以追踪统计该影片点阅热度,或者是直接在影片页面中嵌广告内容,透过影片点阅曝光获取额外的广告收入。

  实际案例:使用者在个人创作影片中加入索尼音乐旗下拥有的音乐内容,后来索尼音乐选择在该影片页面内嵌入广告,藉由其高点阅率曝光广告内容,同时透过点击数量获取营收

 实际案例:狮门娱乐选择将YouTube中被网友所上传的长段《广告狂人 (Mad Man)》影集封锁下架,但保留部份影片内容作为曝光或是嵌入广告内容

  YouTube广告获利相关数据:

  .YouTube在过去3年间的广告营收,平均约以每年增加一倍的速度成长,同时加入YouTube广告机制的厂商也平均每年增加50%

  .目前与YouTube合作的厂商,平均每年可透过广告获取超过6位数美金的收益,另外其广告收益也在连续2年内成长300%

  .目前YouTube每天约有超过20亿次的广告点阅数,相较于2010年的时候约成长50%,其中每週约140亿次的影片观看次数,约有1/5以上能为广告商带来收益

  .在行动网路广告部份,目前每天约有高达1.6亿次的点阅次数,相较于2009年时的数据约成长180%

  现在YouTube Content ID机制为全球适用的机制功能,但实际运作除了以上所述比对与后续叁种基本侵权处理模式外,主要还是看各地合作厂商如何与Google协商设定不同的版权偏好政策,但主要都是希望协助这些版权内容所有者能更方便在众多YouTube影片中管理可能侵权的内容,甚至可进一步藉此获利。

  目前几乎多数的内容版权拥有者都会选择将部份侵权内容维持留在YouTube中,一方面可增加内容曝光度,另一方面其实也可配合流量赚取额外的33%广告点击营收 

  针对内容比对的设定模式包含:影片整体内容、佔用或长度比例、声音或模煳比对等

  提供相关数据统计工具

  目前YouTube Content ID在全球已经约有2000家以上的合作对象,包含Sony Music Entertainment、EA美商艺电、CBS哥伦比亚广播公司、Liongate狮门娱乐,其他诸如热门动画影片《企鹅家族》」《汤玛士小火车》与《Captain Pugwash》等,而在台湾及香港地区则有中视及中天电视台与YouTube Content ID合作,至于在整个亚洲地区也已经有100家以上的合作厂商。

  可参考以下各厂商于YouTube中所运行的专属频道,部份可能採用在频道四周嵌入全幅广告、在频道右上角、影片播放前或播放中插入广告内容等,而事实上也可能沿用先前所提YouTube其他可能的广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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